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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转发】关于落实“双测温两报告”制度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20-02-24点击数:

根据《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在全市实行“双测温两报告”制度的通告﹝第15号﹞》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发热患者管理,巩固学校疫情排查工作成果,消除疫情传播风险,现就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继续严格实施每日测量体温两次。超过37.3℃必须立即如实向社区(村)报告;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告,所在二级单位再及时向党办、校办报告。

2.学校进出门、小区出入口,要继续严格执行对进出人员测量体温制度。

3.体温超过37.3℃的处置程序,严格按照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5号通告执行。

4.严禁单位、社区或个人瞒报、漏报、迟报。违反通告的,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。

华科大社区居委会联系电话:87542343

同济社区居委会联系电话:83694992,83692451

党办、校办联系电话:87542011,87542602

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0年2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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